保监会中介部施强保险经纪人公估人管理办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经济观察网记者姜鑫“对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人的监管规定,将很快颁布,对保险代理人监管制度还将继续修订完善。”在1月20日举行的保险中介高峰论坛暨于家堡论坛上,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副巡视员施强表示谈了保险中介机构的下一步监管动向。会上,施强还介绍了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情况:截至到年第三季度,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家,保险经纪公司家,保险公估公司家,全国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家,开展相互代理的保险机构法人机构57家,共实现保费收入亿元、人身险保费亿元,同比增长了24.5%,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6%。其中兼业代理渠道,专业代理渠道和营销人员渠道占比分别是38%、7.8%和41.8%。保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中介,而与其他中介机构相比,保险中介必须经过保监会批准,有许可证,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因为此,监管机构对保险中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清理和改革工作。施强介绍称,年初至年初,保险中介监管开展了历史上规模最大,面度最广,动员全行业参与的保险中介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工作以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为抓手,突出问题,以风险为导向,并开启了新一轮保险中介市场监管改革。在清理整顿后,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改革意见全面规划了中介市场深化改革的目标、原则、任务,将完善准入退出管理,鼓励推动变革创新,强化自我管控,加强监督管理,注重行业自律,加强信息披露等列为重点的工作任务。“制度建设既是前期清理整顿、化解风险的成果,也是正本清源、深化改革的过程,总的思路是以保险法为统领,针对保险中介市场的三种人,三类业务分门别类制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的监管规定,提高规章的统筹性,通过制订这三部规章,实现从过去管机构,管批设,到将来管人,管行为的转变。这是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施强表示,目前,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基本完成了法定程序,预计很快将正式颁布。而据施强介绍,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还将做进一步的修订完善,近期保监会将会在
上一篇文章: 为何介护经理被称为日本介护保险服务的轴 下一篇文章: 保监会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进一步防范风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7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