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四川又一经纪人违法遭罚借他人账户
白癜风QQ群 http://liangssw.com/bozhu/12376.html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号)显示,英大证券一证券经纪人庞川借用他人账户违法买卖股票。经查明,庞川存在以下违法相关事实:一、庞川任职情况年4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庞川任英大证券四川分公司证券经纪人,年7月2日至年5月8日庞川任英大证券成都沙湾路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二、庞川借用他人账户违法买卖股票情况(一)庞川借用“马某”账户违法买卖股票情况马某账户于年5月23日在英大证券成都沙湾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账户开立于中国银行。年5月24日至年7月30日,庞川主要主要使用手机号码为xxxxx、xxxxx、xxxxx以及MAC地址为74DxxxxxxD2D的设备操作马某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期间对应买入金额.88万元,对应卖出金额.88万元。(二)庞川借用“李某丽”账户违法买卖股票情况李某丽账户于年3月7日在英大证券成都沙湾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账户开立于建设银行。年3月8日至年10月10日,庞川主要主要使用手机号码为xxxxx、xxxxx、xxxxx以及MAC地址为74DxxxxxxD2D的设备操作李某丽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李某丽账户期间对应买入金额93.85万元,对应卖出金额86.02万元。综上,庞川任职英大证券经纪人期间,借用“马某”“李某丽”账户买卖股票,交易累计亏损28.07万元(已扣除佣金税费)。四川证监局称,庞川上述行为违反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庞川处以2万元罚款。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英大证券全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旗下的全牌照综合性证券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注册资本43.36亿元。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有35家分支机构,并控股英大期货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包括证券经纪及信用、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期货业务等六大业务板块。年国家电网对金融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重组后,国家电网通过上市公司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国网英大”,股票代码:)以及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国网英大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国网英大直接持有英大证券96.67%的股权,简介持有3.33%的股权。另外,中国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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