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地产中介或全面废止央媒
住房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为让所有人都能住得更好”的记者会上说:经过20年的发展,到了年,全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比例达到了63.89%,城镇数目达到了座,城区建设用地达到了多平方公里。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我们的城市建设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在世界范围内创下了一个新的奇迹。
其实,用“奇迹”来形容并不过分,因为从官方资料来看,在年,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只有36.22%,还不到世界先进国家的二分之一,而按照联合国的说法,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大概要到年,中国的城市化程度,才能达到70%。但实际上,仅仅20年后,我国的城市化率就提高到了近64%,并且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也在快速地缩短,20年就达到了很多发达国家40年才能达到的目标。同时,据有关人士调查,我们的房屋渗透率在世界上已居第一位。
可以看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不管是购房市场,还是租房市场,其规模都在持续扩大,这也就代表着我们与房地产中介的接触变得更加密切。根据CIC报告的数据,年~年,我国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实现的房屋销售与租赁金额从3.2兆增至10.5兆,渗透率从33%增至47.1%。房产中介行业的房租收益从亿上升到2,个百分点,而平均手续费则从2.0%上升到2.4%。
另外一方面,伴随着人们的生活速度越来越快,时间变得越来越关键,所以不管是买房子、卖房,或者是租房、承租,他们都会选择通过房地产中介来进行。一个专业的房地产中介,可以拥有庞大的资源,从而可以节约许多的时间成本。但是,随著岁月的推移,不断有地产代理机构出事,近年来,关于“取缔地产代理机构”的呼吁也愈演愈烈。根据一家机构所做的调查问卷数据,有86%的被调查者对房地产中介表示不满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目前的房地产中介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有“阴阳合同”的房屋中介
何为“阴阳合同”?说白了,就是一些房地产经纪人为了减少自己的经济压力,会签署两个协议,一个是“阴合同”,一个是真正的价格,另一个就是“阳合同”,用一个比事实少得多的价格,来逃避税收。看似是为了买房人着想,但真正的问题是,如果发生了争议,还是要按照实际的价钱来处理,“阴合同”是不合法的,而且买房人因为逃税,也有被罚款的危险。其实就是中间商收取提成,以加快成交速度。
2、利用买卖双方之间的不对称,进行欺骗来“赚差价”
在利欲熏心的驱使下,很多房产经纪人通过“吃差价”来牟利,他们往往会抓住买卖双方之间的不透明性:1.要求卖方低价卖房,买方以更高的价钱卖房,故意隔离卖方和卖方之间的信息;2、在办理租房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房东付出长期的房租,而房东付出短期的房租,也可以是以较低的价格将房子买下来,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将房子卖出去,以此来获取中间价格。3、用现金付款的方法,以较低的价格购买,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出。这种做法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3、盗用客户的钱
在进行房产买卖或租赁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的资金沉淀,例如中介机构代为保管的购房款、房产中介办理租赁业务时产生的资金。这些钱汇集起来,就会产生一笔巨大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中间商就会把这笔钱和自己的钱混在一起,为自己的贪污行为提供方便,并通过投资等买卖来获取利润。如果中间商的财务链条出现问题,那么他们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害。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中介人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呢?最重要的是,房地产经纪具有投资小、销售快的特性,在利润的诱惑下,很多没有做过这方面工作的投资者都加入了这个领域,大部分的中介公司都是小型的,而且它的体系和内部的管理也不够规范。另外,随着房地产经纪行业准入标准的放宽,很多员工只需接受一到两日的专业训练,便可入职,因此,在利欲熏心之下,难免会出现一些违反规定的现象。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全国的房产中介数量已经接近两百万,最近几年,其员工的文化素质有了一些提高,但是总体上,他们的文化素质还是比较低下。
如果是买方和卖方,或是卖方和卖方,在中间商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这一点,中央媒体《经济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行为应零容忍》的报道,文中指出:严厉的房地产经纪违法行为,是“稳预期”的关键,而对房地产经纪的监管,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期发展,而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经纪市场已经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要想彻底消除这些问题,必须要制定一个基本的法律法规。
从这一点来看,虽然不可能“全面取消”房地产经纪,但却是必然的事情,这一点从三个方面就能看出来:第一,从年下半年起,南京,广州,无锡,成都,合肥,厦门,北京,上海,这些代表着代表性的城市,都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的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就会立即停止签约,并且将其列入“黑名单”。
其次,各地纷纷发力,如河南省永城市,建立“住房信息服务中心”,规定一切住房在该中心挂牌出售,并对其提供1%的提成,严惩“黑中介”,建立一个向公众提供购房、售房、租房等信息的免费服务平台。这一实践受到了本地居民的普遍拥护。与此同时,杭州住保房管局也在《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督管理与服务平台》推出了一项新的“自有住房”业务,解决了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与卖方之间以及中间商之间存在的房屋价格不对称问题。在上海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住房办理“一网通办”正式启动。
西班牙《经济学家报》1月14号刊载一份题为《住房是为居住,非为炒:中国地产商如何“去泡沫”》的报道,认为中国整体地产产业都将面对新形势,而地产商和他们的从业人员也将面对这些新形势,他们若还想在这个领域里生存下去,就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们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已波及到了海外,并引起其它国家的效仿。另外,在房地产市场持续的调控之下,今后房地产市场也将面对“洗牌”,唯有优质的房地产市场能够生存下去,这是必然的趋势。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7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