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私自接活儿,经纪公司欲冻结账号,

公益中科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91014/11153079059.shtml

网络主播雷某因私自发布视频被经纪公司解约、冻结直播账号,并索赔余万元。最终,西城法院判令雷某赔偿经纪公司50万元。

网络主播雷某与一家经纪公司签订合约,约定经纪公司作为雷某商务业务活动的唯一经纪人,为其账号进行网络推广;雷某应按照指定的方式和内容,在平台账号上按时按量发布信息;经纪公司根据约定的分成方式向雷某支付服务费;雷某不得擅自与任何第三方建立合作等。

合作一段时间后,经纪公司以雷某多次私自承接商务推广业务为由,要求解除合约并索赔违约金,申请冻结其直播平台账号。为此,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经纪公司解约,并索要34万元未支付的服务费。而经纪公司提起反诉,要求雷某退还分成款、支付推广费等,合计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经纪公司存在未按期向雷某支付服务费的情况,法院判令其按照约定支付雷某服务费34万余元。反观雷某在合约期内未获经纪公司许可擅自发布视频以及拒绝履行相关推广业务的行为,同样构成违约,最终酌情认定雷某应向经纪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

(原标题:网络主播私自接活儿经纪公司欲冻结账号雷某被判支付50万元违约金)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孙莹通讯员赵亚坤徐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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