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是移动网络时代文化经济的一种新形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丁真现象的出现,让我们必须再次对“网红”这一当代文化的新范式、新情景、新业态进行认识与思考。应当看到,“网红”是互联网现实语境下思维范式、精神观念和社会群体共识不断变革的产物,也是粉丝经济、体验经济与时尚产业发展的新形态。从最初的草根网络红人,到淘宝网红,从先前的papi酱到今天的薇娅、李佳琦、李子柒和辛巴,网红的发展模式不断发展变化,已经形成一种科技+社交+商业的重要潮流。网红经济是“互联网+”的融合模态。“网红”一般指在某些细分领域具有一定专业行动力的“素人”,他们通过互联网传播自己的产品知识和生活方式,在特定领域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关键意见(商贸)领袖,形成“互联网+”时代下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网红经济也是“互联网+传统商品”的创新实践。它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社交媒体,寻找新的营销路径。对于创意产业来说,利用网红经济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传统品牌的推广和传播就是一种新的创意探索。网红经济是一种粉丝经济,可以实现承诺、服务、引导等功能。《连线》杂志的创始人凯文凯利有一个著名的名铁杆粉丝理论:在互联网时代,有名铁杆粉丝,就能够在商业上达成目标。无粉丝,不品牌。因为,粉丝可以直接产生价值,可以引导消费,可以营造氛围,还可以创造大量间接价值。与对电影明星、体育明星等的喜爱有所不同,网红和粉丝之间的互动性更强,因此也更具有黏合性。粉丝对明星更多的是崇拜,但对于网红而言,更多的是能得到亲切的交流,这就是网红之所以“红”的原因之一。比如淘宝网红会通过推出多款产品样式,提供给喜欢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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