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初中高级经济师报名考试时间

关于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关于做好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4号)精神,现将自治区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1.高级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年7月10日10:00--7月24日,7月23日19:00时报名截止,7月24日23:00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2.初中级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年8月2日10:00--8月21日,8月20日19:00时报名截止,8月21日23:00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zg.c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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