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中介评价启用新办法,新增失信
从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年8月起,住建局将开展-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本次信用评价范围为苏州全市范围内,在年12月31日前(含)已入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由机构通过房地产经纪与信用平台(xygl.szcweb.cn)自行申报。申报时间为年8月1日至年8月31日。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年,苏州首次组织开展了年度房地产经济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最终列入失信名单机构1家。本次信用评价为、年度的评价,评价周期由1年改为2年,同时新增“失信”等级和五种重大失信行为。
新增“失信”等级明确五种重大失信行为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指出,本次信用机构评定将根据今年2月新修订的《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在配套信用评定等级调整、重大失信行为内容等方面做出修改。
在信用等级调整方面,在原A级(大于等于分,信用优秀)、B级(85-99分,信用合格)、C级(70-84分,失信警告)的三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失信列为D级(低于70分,失信),共设定为四个等级。
同时,除了《标准》中的不良信用信息指标外,本次新增五种重大失信行为,分别是:为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楼盘提供代理服务;不配合管理部门调查取证;拒不执行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决定的;为群租提供租赁居间服务或提供群租服务的经营行为;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贷服务的。
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机构将行业通报
根据《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信用评价标准(试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初始分为85分,评价标准中包含三种信息指标——基本信用信息指标、良好信用信息指标和不良信息信用指标。
其中,基本信用信息指标根据该机构备案年限、持资格证员工人数等指标,进行0.5-8分的加分。
良好信用信息指标则根据该机构获得权威机构表彰、年度投诉数量等指标,进行0.2-6分的加分。
不良信息信用指标则分为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合同管理、经济服务和重大失信行为5个方面。例如发布不实销售广告,扣2分;未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擅自将客户信息网上挂牌或发布,扣2分;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扣3分。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机构,将在现有等级评定结果的基础上降一个等级。同时,将进行行业通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公共信用平台推送信息。
C级列入重点监管名单D级将冻结网上签约资格
被评定为C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被进行失信警告,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评定为D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被列入失信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同时机构法人将被约谈,视具体情况决定冻结该机构网上签约资格的期限。
同时,被评为C级和D级的机构,将禁止从事商品房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和电商服务。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周期为2年,在规定时间内机构未按要求申报评价材料参与信用评价,将以C级进行公示,且下一个评价周期初始分由85分降至80分。连续2个评价周期未参加评价的机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冻结网上签约资格。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结果预计于年底公布,将在苏州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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