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市民找到靠谱好中介,济南拟推出房地产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杰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自律,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
信用等级基本分为90分,不设最高分限制
据悉,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是指通过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在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并依据评定级别实施分级管理。
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信用积分、信用等级等组成。
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以已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认定。主要包括: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表彰决定文书;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部门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文书;群众举报并经相关部门认定或者查证属实的材料,国家、省、市级媒体、刊物及网上报道或刊登并查证属实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认定属实的,违反行业规范、职业道德的材料。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来源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产生、行业自律产生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等渠道。
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等级评定采用累计积分、动态管理的模式。自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之日起,信用分值不设最高分限制,不进行年度重置。信用等级评定基本分为90分,实行加减分制。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信用状况;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时,应当佩戴实名登记牌。信用状况公示牌、实名登记牌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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