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步入深水区,中介机构角色如何重
近年来,随着注册制落地,监管层持续强调应压实资本市场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对证券中介机构签字人员的监管。
近日,证券时报举办“中国证券公司年会暨中国证券业投资银行高峰论坛”,在主题为“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与责任边界划定的探讨”圆桌论坛环节上,来自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人士进行深入探讨。
圆桌议题:
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与责任边界划定的探讨
圆桌嘉宾:
王炳全招商证券投行委副主任、股权业务负责人(嘉宾主持)
任鹏国金证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总经理
王承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桐德邦证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邓晓明汉坤律师事务所顾问
中介机构职业理念新变化注册制实施后,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业理念都发生变化,如何看待中介机构责任变化;中介机构是否具备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
▲王炳全招商证券投行委副主任、股权业务负责人(嘉宾主持)
对此,王承军表示,目前中介机构理念有所欠缺,与目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科创板服务科技自主自强这方面理念可能仍有差距。国家现在要鼓励创新,核心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打破创新的障碍,二是要依靠市场的机制去提升创新牵引力和吸引力。
组织方面,要按照投行内控指引,坚守三道防线。能力方面,券商一方面提高核查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监管部门能统一协调,把相关主管机构的信息在平台上互联互通,以提高券商核查的准确度。
谈及中介机构责任,王承军表示,注册制下,全面核查一定程度上造成中介机构之间工作的重复和矛盾。保荐机构更多的责任应该是对非财务信息的核查与验证。财务会计信息由会计所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履行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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